法官也挨告 稱衝動才匿名爆料(聯合新聞網)


【聯合報╱記者楊德宜/桃園報導】
2014.03.19 03:27 am

桃園地方法院女法官林蕙芳,日前控告二名匿名的法官在「法官論壇」網站誹謗她,其中一名爆料者、桃園地院法官梁志偉前晚向她坦承並道歉。林蕙芳說,她感謝梁的勇氣和誠實,她希望以親身經歷,讓司法機關正視網路匿名爆料亂象。

國內罕見的法官告法官案情出現新發展,梁志偉前晚在「法官論壇」網站發表道歉聲明,承認去年以匿名「桃院不是杜鵑窩」撰文,內容提及「傳說該審判長早年擔任陽春法官,為應付年底未結案數字,竟會指示案件先行報結」。

梁志偉在道歉聲明表示,他發表「傳聞」前並未調查,後來查無此事,對於造成林蕙芳名譽損害表達最誠摯歉意。

只有法官及檢察官才能登入的「法官論壇」網站,去年出現暱稱「桃院不是杜鵑窩」與「逃桃之人」的法官留言,內容影射時任刑庭審判長的林蕙芳,製作「A、B版判決」、「假報結」案件打混。

流言傳開後,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林蕙芳敬業精神不足、品德操守有瑕疵,去年10月決議延長她的試署期間,如二度審查未過將遭解職,喪失法官資格。

林蕙芳說,梁志偉前晚主動到她的辦公室道歉。桃園地院是很大的法院,平常跟他沒接觸、互動,碰到會打招呼而已,她是司法官45期,梁是49期學弟,根本不熟,也完全沒有糾紛、過節,她問梁為何要上網寫文,「他說一時衝動」。

林蕙芳說,梁志偉找她時表示要在論壇道歉,問她是否接受,「我尊重他的決定」,至於是否撤告或和解,「才剛發生,我還要跟我的委任律師再討論」。

梁志偉同樣是桃園地院刑庭法官,他的審判長是洪仲丘案審判長鄭吉雄,但梁並未參與洪案,他說,當初聽聞有法官「假報結」,認為如果沒有的話,也要查清楚,還對方公道,後來查証並沒有這回事,「我與林法官聊過,也發表道歉聲明」。

至於為何去年會在法官論壇發表未經查證的傳聞,梁志偉說,「這部分我再跟檢察官說明」,他已將道歉聲明呈給承辦檢察官,日後檢方開偵查庭他會配合接受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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