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5084號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11月 01, 2014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5084號節錄被告張○○(逃桃之人)辯稱:伊當初刊登文章時係有感當初在桃院時有看到一些很誇張的行徑,但桃院都沒有去追究,但並沒有具體去敘說哪一個法官製作A、B版判決等語。檢察官經查:被告張○○所刊登之內容......係另起一段說明,且並未具體指明係何位法官製作A、B版判決......實難認後段所稱「還有桃院刑庭過去有一陣子(現在不知道),有法官都會製作A、B版判決...」所指之法官即為告訴人。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
林蕙芳法官簡歷 1月 01, 2026 現職 : ‧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判長 ‧司法院國民法官種子講師 ‧司法院法治教育人才資料庫講座 經歷 : ‧ 司法院國民法官法子法研修諮詢委員 ‧ 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審查委員 學歷 : ‧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, LL.M.(2019) ‧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碩士在職專班(2020/09起) ‧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(2003-2009) ‧東吳大學法學士(2003) 專業證明 : * 智慧財產權類 ‧ 司法院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‧ 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, LL.M. Law & Technology Certificate * 行政法類 ‧法官學院改任行政法院法官在職研習結業證書 * 金融證照/證明 ‧「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」成績合格證明 ‧「信託業務專業測驗」合格證明書 ‧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」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 職業經歷及著作 : 職業經歷 2006 司法官訓練所第 45 期結訓 2025 法官學院「國民法官制度實務研習暨法律問題座談會 -- 國民法官辯護實務」與談人 2025 法官學院「第 4 期國民法官制度實務研習班 -- 國民法官回娘家暨專業人士意見交流會分享」講座 2025 法官學院遴選法官職前研習班第 15 期「國民法官審判實務」講座 2025 台灣法學會法律專業倫理與倫理委員會、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倫理規範解釋委員會、全國律師聯合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、元照出版公司、月旦律評主辦「勸諭被告認罪之法曹倫理」研討會與談人 2025 政治大學「誰來審判?國民法官就是你」通識課程講座 ... 閱讀完整內容
【獨家】不滿網路「丟石頭」 女法官告法官(蘋果日報) 3月 14, 2014 出版時間:2014/03/14 16:11 (丁牧群/台北報導) 網友常因留言爭議被告進法院,沒想到,也有法官因為網路留言被法官告! 去年7月,在只有法官、檢察官才能登入的「法官論壇」中出現多則留言洗版,內容影射時任桃園地院刑庭審判長的女法官林蕙芳以「A、B版判決」、「假報結」等方式打混摸魚。不久之後,媒體就以「司法史上最大醜聞」等為題報導此事。林蕙芳認為「法官論壇」的抹黑流言把她害慘了,在上周向桃園地檢署控告2名在「法官論壇」留言,代號為「逃桃之人」、「桃院不是杜鵑窩」的法官誹謗罪嫌。 林蕙芳表示,「除了我控告誹謗的2名法官,其實當時還有其他50幾個法官也留言對我『丟石頭』,但我不想把事情鬧大,所以只告了2個我覺得最狠的。」林還嘆氣說,法院經常審理網路鄉民誹謗案件,沒想到這種事也發生在法官論壇。」對於林蕙芳控告同僚之事,司法院今表示「尊重」。 「法官論壇」的留言傳開1個月後,媒體就以「司法史上最大醜聞」報導此事,高等法院也派出調查小組,向桃園地院調閱林蕙芳從2010年1月到2013年8月經手的近千件案件,但過濾後查無「A、B版判決」、「假報結」事證,只查到林蕙芳有2件承審案件未將「再開辯論」裁定書附卷,造成後手接案法官審理困擾,對此,桃園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以書面「促其(林)注意」。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在去年10月9日開會決議林蕙芳試署成績「不及格」時,還有媒體以「懶惰法官」為題報導此事,就連監察院也因為媒體報導,在日前發函給司法院調資料,要調查林蕙芳「A、B版判決」事件。 若人審會未來第2次審查又不過,林蕙芳會被解職,當不成法官。林蕙芳認為「法官論壇」的抹黑流言把她害慘了,一方面向公務員保訓會提起「再申訴」、「復審」兩案,主張她的「試署成績」不該被打不及格,另於上周向桃園地檢署控告去年7月在「法官論壇」留言、代號為「逃桃之人」、「桃院不是杜鵑窩」的2名法官誹謗罪嫌。 報導全文連結: 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local/20140314/5CA3QL7DIFIBG75SFMAPELPOY4/ 閱讀完整內容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第2輪次第2場(111年度模重訴字第2號)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圓滿結束 4月 28, 2022 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於民國11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舉行為期3日之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,由審判長林蕙芳、受命法官呂宜臻、陪席法官鄧瑋琪,與6位國民法官、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;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施韋銘檢察官、黃翎樵檢察官、林佳勳檢察官擔任公訴人;桃園律師公會江宜蔚律師、陳孟彥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。 為因應Covid-19疫情發展,本次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首創以延伸設備進行選任程序,將到場候選國民法官近80人分流至3個不同會場,透過視訊設備同步進行選任詢問,在疫情期間兼顧國民法官案件審理與防疫需求。檢、辯於審理期日之前,即在精實的協商程序及準備程序中,達成雙方證據調查範圍、順序、時間之協議,並於審理期日恪遵審理計畫,確保出證品質及案件進行效率,減輕國民法官閱覽卷證及審理時間之負擔。審判長於審前說明及審理期日之釋疑程序、評議階段,均貫徹國民法官照料義務,以懇切態度及白話用語與國民法官平等對話,提升國民法官對於法律規範之理解及參與討論之信心。國民法官於審理過程中均專注聽審,宛如置身真實法庭審判;在終局評議階段,審判長說明評議規則後,國民法官熱烈討論、交換意見,並舉出檢、辯雙方所提證據積極佐證本身看法,相互溝通說服,在法官與國民法官充分討論後,順利達成本案評議結論。 宣判後座談會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李國增院長主持,除感謝6位國民法官與2位備位國民法官全程參與,並期待審、檢、辯三方藉由模擬法庭活動逐步熟悉國民法官法新制,發掘問題、累積經驗,使日後制度實務運作更臻完善。評論員即臺灣高等法院吳勇毅法官、臺灣高等檢察署陳孟黎檢察官、桃園律師公會張百欣律師,除嘉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之用心外,亦對本次模擬法庭活動提出建言,並提醒在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程序中,除需重視證據調查順序之安排,以利國民法官理解,檢、辯雙方並宜依據「最佳、最優證據原則」出證,以促進審理效率、減輕國民法官負擔。 最後,座談會在與會者互道珍重、合影留念中落幕,本次模擬法庭在國民法官法庭及全體同仁努力投入下,順利圓滿完成。 原文連結: https:... 閱讀完整內容